5月23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报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发表了一篇文章《严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》,点名批评了一些官员滥用权力与“跑官要官”的行为,引起舆论关注。在这篇文章中,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赵应云首先被点名批评。
据文章透露,赵应云曾经利用职务便利,在下级农商行负责人职务晋升、员工工作调整等事项中,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主及相关当事人请托,通过向省农信社部门负责人、地方农商银行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,违规为多个市县农商银行负责人职务晋升、员工工作调整提供帮助,涉嫌收受巨额贿赂。
赵应云收受贿赂、帮“跑官要官”者办事的情况,在落马官员中并非孤例。而那些“跑官要官”的人一旦得逞,很可能利用职权换取利益回报,形成恶性循环,严重污染政治生态。据上文通报,私营企业主李某等人曾先后出资139万元,为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向阳跑官,而李向阳在担任桂阳县县长、县委书记和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,又违规收受他人礼金360万余元。
在这篇文章刊发的同一天,上观新闻发文总结了多个存在“跑官要官”问题的落马官员案例,其中不乏省部级“老虎”。比如,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刘国强,听信“政治骗子”的话,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。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、检察长蒙永山,存在官迷心窍、跑官买官被骗等问题。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孙国相,曾经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,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。
陕西省国土厅原厅长王登记,在这方面表现得格外荒唐。据媒体曝光,他曾经斥资上亿元,企图通过“掮客”帮忙升任副省级,并许诺如果升职为省政协副主席出钱1亿、升为副省长出2亿。2016年10月17日,王登记因受贿罪,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不难想象:打算花上亿元来“买官”的人,一旦得逞,会如何滥用手中的权力。因此,任何妄想用钱换权的人,都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处。比如,上个月被“双开”的江西省赣州市委原副书记、原市长万凯,就存在理想信念坍塌,党性原则丧失,官迷心窍,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,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,跑官要官,搞两面派,做两面人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等一系列问题。
在本月10号被通报“双开”的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,也存在通过私营企业主跑官要官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。
一些腐败官员“跑官要官”的背后,是其思想堤坝的坍塌。一些地区的纪检部门也多次强调“跑官要官”的危害性,如山东省纪委监委,在2021年曾强调“紧盯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,一旦发现严肃查处”。此前,驻中组部纪检组也曾表示,要严禁为跑官要官者充当“掮客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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